在2月4日召开的中共海南省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马勇霞作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时透露,2012年,海南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,受理检举控告6447件,立案395件(厅级干部13人)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5人,挽回经济损失4.7亿元。
报告指出,2012年,海南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举全省之力向“慵懒散贪”开战。共受理群众投诉7233件,督促解决问题3266件;清理“吃空饷”人员446名,辞退处理155名;纠正“走读干部”418名,对914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,建立各项制度4724个。
报告透露,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报告6447件次,初核1085件,立案395件(其中厅级干部13人,县级干部29人)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5人,挽回经济损失4.7亿元,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41人。如,海口市秀英区原区委书记陆云飞受贿案,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波受贿和徇私舞弊案等。并为670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,使他们得以轻装上阵。
在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方面,海南去年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答复群众咨询3338件,办结投诉1076件。整治教育、医疗等领域突出问题,查处教育乱收费1457万元;减轻农民负担18841万元;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,立案115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;清理超编、超标车1715辆;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、违规多占住房问题,有347人上缴礼金1712万元;继续治理“小金库”7个,涉及资金663.6万元。